关于5.28热气球违法飞行事件的通报

中航体育  06-05-29  消息来源: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2006年5月28日 ,青岛市海鸥航空俱乐部在青岛市第一体育场组织热气球飞行,参与飞行员张英勋。该次飞行事先未向当地空管部门申报、未在中国航协备案、气象条件不符合飞行标准、且飞行员执行任务时未带飞行驾驶执照,属违法、违规飞行。由于北航司令部航空飞行管制部门执法人员和青岛航空运动协会的及时制止,气球未能升空。

  中国航协气球委员会对飞行员张英勋的非法、违规行为提出严重警告,并取消其2006年参加中国航协热气球活动的资格。7月1日后再发生此类事件,我们将按照《热气球商业飞行行为准则》的违规处罚规定,吊销该飞行员的飞行驾驶执照。

  在此,对青岛航空运动协会的认真负责精神予以通报表扬。

                   中国航协气球委员会

                  二 OO 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