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31日 , 北京飞翔热气球俱乐部在学员培训单飞实施过程中,因飞行学员朱伟涛违反《热气球飞行规则》的安全操作规定,导致热气球碰撞高压线,造成一死三伤的飞行事 故。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在充分听取了多方面意见后,进行了研究。为杜绝此类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使广大热气球飞行爱好者引以为戒,从中汲 取教训,依据《热气球飞行事故处理办法》,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北京飞翔热气球俱乐部飞行组织实施程序正确,手续齐备,属合法飞行。但由于该俱乐部飞行组织工作不严密,教学计划安排不合理,安全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情况处置方案,对该事故负有组织管理责任。
决定:暂停该俱乐部培训资格12个月。处罚期后,按照《热气球培训单位合格审定办法》对其培训资格进行重新审定。
二、热气球飞行教练刘翔在教学带飞过程中,思想麻痹,负有疏忽培训单飞安全责任。
决定:暂停刘翔教学资格30个月。
以上决定从 2006年 7月1日起 生效。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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